《殊途同歸》~你(妳)一定要知道的基本常識
人生在世幾十寒暑,唯有「死」這一條人生不歸路,這一件人生最後一件事,最公平,最正義,上至天子達官富人,下至販夫走卒窮人,大家都平等,大家都不用爭,大家都不用搶,大家都一定會得「到」,誰都無法享特權,逞兇鬥狠,誰都無法例外,誰都無法逃得過,躲得過!
夫妻再好,子女再好,父母再好,親友再好…………..
大家黃泉路上500年不相逢!
根據內政部生命禮儀規範:
29歲以下過世稱之得年。
30至59歲過世用享年。
60歲至89歲過世則用享壽。
90歲至99歲過世稱之享耆壽。
100以上過世稱享嵩壽。
「得年」也指年輕、死於非命者,
六十歲以上即使死於非命,但基於尊重也可稱「享壽」。